最近讀到一首詩,當中有很多我熟悉的身影。我認識醉心旅行、有心事的可愛女人;買了一間屋子、想安定下來的年輕夫婦;身邊總有幾個不刮鬍子的男人,除了恆生,他們都很有型。我還知道一個喜歡戴帽子的歌手,他的世界裡,人人胸前掛著音箱,老遠可以聽到他們今天的心情。年少時的我喜歡淋雨,愛過把石子當足球踢的男生;現在的我,還是可以為了寫字推敲、整夜不睡。最後要說說詩中的「去遠方 」,去遠方不是逃避,也無關孤單、偉大或詩意。就是不想錯過屬於自己的戰役,僅此而已。
未曾去過遠方 ◎張繼琳
未曾去過最遠的地方
於是買了一張世界地圖
在畫有酒館的地點
正盛產小麥、葡萄
說法語。
通常,有心事的人較醉心於旅行
和練習外國語言腔調音階
或問路,投宿一家播放色情片的旅社
撥長途電話給舊情人
通常,不刮鬍子的男人最懂流浪,吹口琴
戴一頂草帽,養一隻老狗,在大街望著櫥窗內麵包。
未曾去過最遠的地方
通常,語言不靈光
貪生怕死
想買一棟屋子住下來,種盆栽。
通常,寫小說的人,不喜歡睡覺
愛低頭走路,踢石子
同時不喜歡穿雨衣,寧願濕淋淋
雲掩埋了城市。
一般說來,未曾去過最遠地方的人
怕冷,心裡裹藏秘密
坐在公園鐵椅,冷清餵鴿子
沒參加過任何一場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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