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30日 星期三

遇見


熟悉我的朋友大概都知道我喜歡詩,詩有如歌的行板,
所以有詩意的歌我也喜愛,這就是我為什麼迷戀李聖傑。

有一首張學友的舊歌叫《她來聽我的演唱會》,聽過沒?
沒聽過的年輕朋友可以上網查一查。
歌詞寫的是從17歲、25歲、33歲到40歲的聽歌女人的光景;
當年初聽時,我應該還在25附近遊離。
今天在網上,偶遇這首詩,讓我想起那首歌。
似曾相識的還有這從甜美到感傷的人生旅途。

 遇見妳最好 ◎張繼琳

 遇見妳最好七歲
 以便日後回想曾經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我挽著妳的手,跌了跤還哭哭啼啼
 妳一旁笑,我流了鼻涕又找媽媽
 妳總愛笑,總是笑出小小的酒窩

 遇見妳最好十七歲
 我騎單車悄悄跟蹤妳放學路線
 就此發現妳住在濱海小小的城
 小小城裡的花正開,像熱帶魚曾經滑游過的珊瑚海域
 我於是倒騎單車來回妳家紅門表演特技
 險些擦撞妳出門買菜的母親
 但我終會失去平衡撞上路旁電線桿
 樂得暈陶陶眼冒金星以為妳服侍我身邊
 遞熱毛巾和溫開水

 遇見妳最好二十七歲
 妳的婚禮在大草坪上的教堂舉行
 教堂鐘聲動聽且優美,叮噹復叮噹
 公路交通因此有了短暫塞車 

 我以廣角和望遠鏡頭捕捉放大妳的笑靨
 但我聆聽祝福新娘的祝福似乎多了些
 那新郎之前我從沒見過
 你們相遇相惜時節
 我不妨假設是深秋
 愛掉葉的樹那麼多,枯葉又那樣多,那樣輕
 一踩就碎了

 遇見妳最好三十七歲
 我定居妳曾住過的濱海小城
 妳離開許久偶然回來
 修剪庭院樹枝或漆紅門
 也曾在玩具店思索小孩生日禮物
 我肩著衝浪板步行長長沙灘
 下海,等浪頭
 等一個浪頭飛起
 將我衝上小城的街心
 我搓著溼髮朝妳傻笑
 妳側頭想了好久仍舊想不出來我是誰

在想不出他/她是誰前,朋友,寫下你人生中四個不該忘卻的年歲吧!

他是很有意思的詩人吧? 上網查了下,張繼琳也是老師喔!

九月底我會「入屋」,最近接二連三發生阻撓;我在想要不要開一個新的網誌標籤來記錄這段歷程,就叫做「去遠方」吧!典故當然是來自張繼琳的另一首詩。去最遠的地方,等於參加一場新的戰役。

不明白?
下次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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